郴州市首家检察机关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在资兴挂牌成立

11.02.2018  19:00
  湘检网讯(通讯员 黄钰珍)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监督制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月9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郴州市水利局局长黄伟清,资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希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雨林,市水利局局长彭卫东共同为检察联络室揭牌。   据悉,这是郴州市首个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其主要职责包括:代表检察机关加强与市河长办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河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和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监督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及侦查工作;提前介入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调查;收集、移送职务犯罪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揭牌仪式上,资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雨林介绍了资兴检察院在市河长办设立检察联络室的背景、意义,并对检察联络室提四点希望:思想站位要“”,协作配合要“”,办案机制要“”,工作推进要“”。资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希惠代表市政府对检察联络室的设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要求检察联络室加强与市河长办的工作对接与配合,积极开展河湖管理联合监督行动,切实加大全市河湖管理与保护,更好地服务“生态资兴”建设。

  市人民检察院设立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的新模式,是探索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平台。今后,资兴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平台优势,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不断推进全市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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