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25.07.2017  01:13

  

  7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讲话中指出

  

  湖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在致辞中对各位领导和同仁莅临湖南出席会议表示热烈的欢迎。

  他说,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制度性设计,是党和国家优化司法职能配置、完善民事和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在湖南召开,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湖南法制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对湖南检察机关的高度信任。我们将认真传达好学习好本次会议的精神,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动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重要推手,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细化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形成各有侧重、齐抓共管的执法司法工作大局面,促进公益诉讼制度在湖南落地生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健康有续发展,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在致辞中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给予湖南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他说,出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正当其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是国家监督体制完善的重要内容,是撬动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一支杠杆,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刚性制度,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完善检察职能促进检察工作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公众利益提供了工作平台。湖南省检察机关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指示,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认真学习曹建明检察长关于公益诉讼制度的讲话精神,积极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湖南人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委员、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教授出席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主持会议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及中央改革办、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厅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生态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民事行政生态检察工作负责人,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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