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保护了居民饮用水源

02.11.2017  10:21
 

湘检网讯(通讯员  汪璇 孙冬晴)日前,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永顺县环境保护局回复函:“一是对河道旁堆放的固体垃圾现场进行了清理,并下达了责令整改现场监察文书,要求••••••”至此,永顺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被县环保局全部采纳,居民饮用水源得到了有效保护。

2017年8月,永顺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县县城生活饮用水源头有大规模烧烤场、餐馆向河道丢弃生产、生活甚至建筑垃圾,湖边住户生活污水也都是直接排放在河水里。之后,该院民行科科长周章贵带领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实地调查,了解到该县饮用水源河段经营的多家烧烤场、餐馆长期将酒瓶、废纸等固体垃圾堆放在河道边,居民也在河道养羊、放养鸭子,在河道两旁焚烧垃圾,河水涨潮时将垃圾废物冲入河道;另外河道旁的排污管道对污水的吸收也没有起到作用,生活污水甚至粪便被直接排放到河水里;即使当地环保局树立了“保护水源”标志牌,周围也是垃圾遍地,给县城居民饮用水源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9月6日,永顺县检察院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保护水源的工作落实到实处,整改在河道两旁直排粪便和生活污水等对饮用水水源的污染行为。


(整治后的干净河道)

永顺县环保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局务会就检察整改建议进行讨论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就如何整改进行了安排。并联合县水利局和县灵溪镇政府开展了专项排查,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同时,该局对检察建议书中所列举的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责令富平山庄河道旁的烧烤场立即停止营业,并上报县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永顺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该局及相关责任单位正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及完成时限开展工作,目前整治工作正在稳步实施过程当中。

对于落实情况与效果,该院将主动跟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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