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省环保厅在湘西州专项督查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26.10.2017  20:27
  湘检网讯(通讯员 龙利强 张欣)10月16日——20日,湖南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第六督查组深入湘西州,就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此次专项督查行动还特别邀请了州人大代表全程参与。

  据介绍,此次督查主要内容为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城市饮用水源地区是否依法划定,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是否合理设立,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和违法建设项目是否清理整改,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居民水龙头等水质监测信息是否按规定公开,水源地管理是否建立档案管理等。

  

  

  10月16日,第六督查组一行在组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副调研员肖小林的带领下,由州环保局副局长石胜福、吉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印道波陪同,来到州府所在地吉首市,实地勘察了吉首市狮子庵水厂、峒河、万溶江等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开展情况,并检查了相关工作台帐。

  10月17日,第六督查组分成两个小组,分别赴龙山县和泸溪县进行抽查。

  

  

  在龙山县,督查小组、州人大代表石俊英一行在龙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春辉等陪同下,实地勘察了龙山县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卧龙水库,全面查看了水源地地区的硬件保护设施,对过来的工作予以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整改意见。

  

  

  在泸溪县,督查组一行在泸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胜军陪同下,沿沅江流域,对泸溪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情况进行了查看,并以手机拍照的形式对饮用水源地环保状况予以记录。督查小组对泸溪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标识牌与防护栏的设置、饮用水源地行政执法和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情况表示肯定,对构成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查组强调,饮用水源地的环保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检察机关要与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切实履职,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有效改善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我省2016年对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第一次排查整治。2017年10月,省检察院、省环保厅决定于10月16日——20日联合对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第二次专项督查。



责编: 陈琪煜(实习)       审核: 江世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