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李超:适度监管七大举措扶持私募

31.05.2016  21:55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30日在中国私募基金业2016论坛上表示,要充分认识到私募基金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特殊优势和积极作用,遵循“适度监管”理念和“扶优限劣”宗旨,从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两个方面促进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

  他透露,截至2016年4月末,已在协会登记并开展业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投等私募基金管理人8834家,备案私募基金28534只。据不完全统计,创业投资基金参与为沪深交易所输送了655家上市公司,参与为新三板市场输送了1596家挂牌公司。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私募基金行业发展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包括:在基金募集环节,不时出现变相公开募集,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夸大或虚假宣传,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等。

  李超强调,政策扶持和加强监管是促进私募基金健康规范发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在政策扶持方面,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七项措施:一是在已经明确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恢复在新三板挂牌的基础上,做好后续融资和投资运作的服务与引导工作。二是在已经明确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试点在新三板做市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通过做市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三是研究推进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牌照。四是推动为公司型、合伙型等各种组织形式私募基金创造公平税收环境,推动完善细化创业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和各类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六是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开发符合支持创新创业需求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债结合型产品,提高创投机构的募资能力。七是支持有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境外投资业务。

  在加强监管方面,证监会将主要从五个方面构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特点的适度而有效的监管及自律体系。其中包括:准确把握市场进入制度;完善合格投资者制度,规范私募基金募资行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以及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分类公示制度,建立私募机构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