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1月底前所有市县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05.05.2016  09:52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4日,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县长专题研讨班在省委党校开班。记者了解到,6月底前,湖南省将在13个市和超过50%的县市区统一颁发新证;11月底前,全省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冷宏志在研讨班上解读相关法规政策。  

  据了解,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分散登记制度,这种制度容易造成重复登记和发证,容易导致房屋和土地分离,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同时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也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不便民利民。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的83个地市、525个县区颁发新证,北京、天津、重庆和江西已实现全区域颁发新证。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介绍,湖南今年1月初颁发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至4月底,浏阳、澧县、芷江3地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968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10480份。但是,全省总体进展还较缓慢,很多地方还存在部门意见不一,工作推动有阻力;机构组建较慢,人员划转矛盾多;资料移交难,数据整合困难大等问题。 

  根据要求,湖南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登记信息实时互联共享,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配套制度。全省将进一步加快建设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便民利民服务窗口,抓好登记资料移交和业务交接,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持续发证能力。同时,总结推介浏阳、澧县、芷江等地工作经验,确保今年6月底前13个市和超过50%的县市区颁发新证、停发旧证,11月底前所有市县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在湖南全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