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盯礼金台一小时 抢走10万礼金

24.04.2015  10:50

4月23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田军(化名)为自己犯下的“糊涂事”感到后悔。 图/记者蒋丽梅

4月23日上午,一身黑色外套、个头不高的23岁男子田军(化名),站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低沉着头。他说,很后悔做了件“糊涂事”。

去年12月29日中午12点半,田军在高桥商贸城附近闲逛时,遇到有人办寿宴。田军在礼金台观望了1个多小时之后,一把抢走了装有礼金的提包。

供述中,田军交代,当天上午10点多,他闲逛到高桥商贸城附近,看到有人在办寿宴,礼金台上还有人在收礼金,“我看他们收了很多钱,就想趁他们不注意把钱抢走。”于是,他在礼金台来回晃悠,观望情况。

过了1个多小时后,见礼金台旁边的人越来越少了,负责收礼金的两个女子也把钱全部放进了一个挎包里面。之后,他看到收礼金的一名个子较矮的女子把挎包放在礼金台上,手搭在包上,但并没有抓住包的提手,“我当时觉得这个机会很好。”田军说,他赶紧跑到礼金台前,一把抢走装礼金的包后迅速向外狂奔。

他回忆,当时见很多人追了出来,在跑了七八十米后,就把包扔到了路边,以为这样别人就不会再追了。

当天办宴席的是李勇。“给母亲庆寿,安排了两个朋友帮忙收礼金,我则忙着招呼客人,突然听到朋友在喊有人抢礼金的包。”笔录中,李勇回忆,他们好多人去追抢礼金的人,追了几十米后,将一名年轻男子抓住,立刻报了警。

案发后,经过派出所的民警清点,被抢走的提包里有现金108800元,已经发还给了李勇。

庭上,在回答法官和公诉人的问题时,田军的声音显得很小。他说,自己是因为没钱花了才会做出这样的“糊涂事”。面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称“很后悔”。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田军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虽然已经着手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最后,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记者刘双 实习生周俊

[其人]

与家人关系不好

田军是沅陵人,初中毕业后先在怀化打工,2012年到了高桥物流市场做搬运工。他说,自己一个月的工资是2000多元,但因为要上网和吃饭,钱常常不够花。

他交代,之所以会去抢钱,是因为觉得打工赚钱太慢了,再加上自己确实没钱用了,“饿肚子,没办法。”选择抢酒席也是临时起意,认为办酒席肯定能抢的钱会很多,“也好抢一点”。

那天我只是没事闲逛的时候路过那里,我不认识办酒席的人,在旁边踩点是想等人少点了好下手。”他说。

田军说,父母都在老家,但平时很少跟他们联系,“跟他们关系不好,很少打电话。”记者刘双

[延伸阅读]

小心有人喜宴浑水摸鱼

记者搜索发现,礼金被盗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四川达州一对夫妇为独子操办婚礼,未曾想亲朋好友送的27万礼金在婚礼上被人偷走。即使礼金盗贼落网,而这对夫妇被盗的礼金却无法完全追回。据了解,在此之前,婚礼上收礼金的帮忙者为此赔偿了一半的损失。

甚至还有专门挑喜宴下手的盗窃团伙。警方称,这些人之所以挑喜宴下手,很大程度上是赴宴人很多,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一旦造成损失,往往很难追回。

帮忙收礼金的人,一定要多加小心,与主人做好交接。遇到可疑的人,也可悄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