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类别公共服务存在强制交易等行为 湖南将重点整治

19.04.2016  16:01

我省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新湖南客户端4月19日讯(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许英) 办理水、电、气入户时,公司强行搭售入户设备和材料;公司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均属于垄断行为。今天,省工商局召开“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开始至10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省工商局透露,目前,水电气、公共交通、殡葬行业等3大类公用企业在提供基础公用产品或公共服务时,有11个类别存在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社会反映强烈。

此次专项行动将集中执法力量在1-2个领域,实施精准打击、重点突破;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公共交通、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业、医疗、教育、教辅材料发行等行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整治。对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消费者在遇到公用企业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时,可向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一旦被查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公示,被公示的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上市融资等方面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