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家税务局 常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二季度欠税公告

22.12.2017  1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第9号令)的规定,现对下列单位的欠税予以公告。

 

2017年2季度国地税联合欠税公告(17.8.10) (1).xls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别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地方税务局
郴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企业名单公告(第二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地方税务局
郴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企业名单公告(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