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衡阳市总体规划 定位湘南地区中心城市

11.02.2017  22:41

  据红网消息,时刻新闻获悉,国务院近日批准了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函〔2017〕16号文件,就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工作作出要求。

  根据《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衡阳市的定位为湘南地区中心城市。

  国务院要求,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衡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衡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规划区1121.41平方公里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121.4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市区内空间管控,强化对所辖市、县和重点镇的规划引导,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与环长株潭城市群及湘南地区协调合作,服务湖南省域整体发展。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70万人以内

  城市规模方面,《总体规划》明确,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61.5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突出丘陵地区山水城市特色风貌

  对于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国务院明确要求,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南岳摩崖石刻、衡州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城市景观视廊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景观风貌区周边的建筑高度,保护好衡阳四角青山、三水穿城的自然格局,重点控制湘江、耒水和蒸水两岸的城市天际线,突出丘陵地区山水城市特色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