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岳阳娃名下数十万土地征收费被外公悄悄领走

01.04.2016  09:23
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备好了8万元钱 随时可以上交到相关部门。 - 新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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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备好了8万元钱 随时可以上交到相关部门。

  岳阳日报全媒体3月31日讯(记者 冯 刚)“真的很气愤,我2岁的儿子名下有一笔14.4万元的征收拆迁人头费,直到刚才我才知道已经被我的生身父亲领走了。生父明确表示要占据这笔费用,而不让我这个第一监护人占有并使用。我现在也不想要这笔钱,希望记者帮忙调查,看这笔钱该不该给,该给谁来支配。”近日,记者接到岳阳市民游女士的求助电话。随即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游女士:生父领取外孙的人头费后一直瞒着

  游女士介绍说,还在自己大约4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自己被法院判给了母亲并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还将自己从任姓改为游姓。生父多年来对她鲜有关心,在她踏入社会前,甚至连读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很少过问。后来自己成家,生父也未到场。2015年生父通过其他人找到游女士,表示其户籍所在地湖滨社区(现为南湖新区月山管理处)范围会征收,希望拿到游女士及其儿子(2岁)的户口本,以便申请每人14.4万元的征地拆迁补偿款中的人头费。当初生父还表示拿到的钱自己一分不要,全部归游女士所有,算是这些年对她的补偿。信以为真的游女士随后和丈夫一起将自己和小孩的户口本内页送到生父手上。游女士一边等着补偿款下发的喜讯,一边偶尔找到生父探听相关的消息;数月后,她通过查询得知,其生父已经悄悄领取了她本人名下的14.4万元人头补偿款项,几经周折,她从生父手中拿回了80000元;随后,她向生父问起孩子的人头费怎么还没落实,生父称,外孙还小,不符合领取人头费的要求。然而,直到3月28日下午,一位知情人告知游女士,她和孩子两人共计28.8万元的征地拆迁人头费全部被其生父领走,游女士才明白生父说“外孙还小,不符合领取人头费的要求”的说辞,不过是一个无中生有的谎言。为此,游女士再次致电生父,希望能够归还孩子名下的14.4万元人头费,因为自己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这笔钱应该交给自己来管理和使用,没想到这一要求却遭到生父的拒绝。

  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多年来一直住在岳阳楼区范围,前不久自己所居住地传来即将征收的消息,自己也正准备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按照相关政策,到时候自己和孩子也可以享受人头费,即使按照现在的政策也有28.8万元。现在生父拿自己和孩子的户口信息在南湖新区申请了人头费,而自己实得只有8万元,短少了20余万元,所以不能接受生父这样的安排。她表示,希望生父将其外孙即自己儿子名下的14.4万元归还过来,几次沟通竟遭到生父生硬的拒绝。

  基于此,游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质疑:1、自己的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母亲而不是父亲,为什么父亲可以拿自己的户口本到月山管理处的征拆部门领到人头费,是不是存在把关不严或者暗箱操作的问题?2、自己已经成家并且生育了小孩,自己和孩子名下的人头费为什么要直接打到生父的银行卡上,而不是直接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游女士表示由于生父执意不肯拿出她孩子的人头费,她愿意将自己已经拿到的80000元钱交出来,并将自己和儿子名下的人头费上交相关部门,她表示不愿意承担套取征拆人头费的恶名。

   游女士生父任先生:我们有过约定 即使如此我也只多得了64000元

  3月29日上午,在月山管理处会议室,记者见到了游女士的生父任先生,看上去有些老实巴交。游女士陈述的时候,任先生显得很尴尬,几次打断女儿的话。他告诉记者,女儿说的情况属实,但这都是得到了女儿女婿的同意才能落实的。他介绍说,因为自己现在家中人口数量不多,而分配征拆款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按照人口数。基于这个原因,所以之前他跟女儿有约定,拿她们的户口本到项目部申请人头费,说好给女儿10万元,已经支付了8万元,余下的2万元自己承认暂时欠着。他觉得现在女儿反悔是在刻意为难自己,对此他表示难以释怀。

  任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和前妻离婚后组建了家庭,且生育了一个儿子,属于独生子女家庭。按照岳阳征拆的相关规定,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多领一份人头费或多得一个安置房指标。现在拿女儿和外孙的户口来申请人头费,按照现在的情况,自己实际上只多了64000元钱。他表示自己并不在乎这64000元钱,如果女儿实在不愿意就此解决问题,他愿意将自己拿女儿和外孙户口本申请的人头费退还给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