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中小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的通知

05.11.2015  09:31

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

根据湖南省语委、省教育厅《2015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实施方案》(湘教通〔2015〕470号)(见附件1)和市教育局《长沙市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方案》(见附件2)的统一部署,近期将开展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现将省教育厅确定的《2015年度长沙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参测教师名单》(见附件3)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下述工作:

1.请各单位按要求核准《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参测教师名单》及相关信息,并将核准的名单和信息填写《2015年度长沙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参测教师名单反馈表》(见附件4)于11月9日前发到市语委办邮箱[email protected]。如有疑问,请咨询张薇老师或王娟老师,电话:0731-84899785或18674829715。

2.请各单位通知抽测教师于11月20日上午8:30到长沙市语委办(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军培巷48号,市公务员培训中心斜对面)测试。

3.为确保抽测教师按要求参测,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负责抽测工作的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电话报市语委办(见附件4)。

4.请要求参测教师:

(1)准时到达测试地点(要集中培训半小时)。

(2)带身份证原件测试,不得缺考(无身份证原件不能测试,并视同缺考)。

5.本次抽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附件1. 《2015年度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查实施方案》(湘教通〔2015〕470号)

附件2. 《长沙市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方案》(见附件3)

附件3. 2015年度长沙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参测教师名单

附件4. 2015年度长沙市直属学校、子弟学校参测教师名单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