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出台《中介机构库建设及聘用管理办法》

19.07.2017  17:01
  

         近日,桃源县审计局出台《中介机构库建设及聘用管理办法》,规范购买审计服务行为,提高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办法从机构库建设管理、中介机构的聘用和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对中介机构库建设及聘用管理进行规范。

办法规定,机构库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建立,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均可参加投标。每年对库内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审验,每3年组织一次公开招标。办法明确公开抽签聘用中介机构。按照审计项目的时间要求,以抽签的先后顺序依次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在县审计局网站上公布结果。县审计局纪检组全过程监督公开抽签。办法还对中介机构的监督考核作出具体规定。要求按照“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究”的原则,由县审计局相关业务部门牵头,会同办公室、法制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出具评价意见。

自桃源县“六大会战”打响以来,政府投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投资审计任务更加繁重。由于项目多、资金量大、自身审计力量不足,桃源县审计局外聘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审计,并出台上述办法,加强中介机构库建设及聘用管理。(审批领导:李新辉 供稿人:陈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