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金额拟不超过20万

08.08.2015  12:31

  红网长沙8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大病保险何时惠及普通民众?8月7日,湖南人社局长培训工作会议透露,《湖南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即将呈报省政府发文,确定将在今年全面实施。

  湖南此次明确,各市州应统一确定大病保险初偿起付线,原则上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标准以本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付收入水平为参照。对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分四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省人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运柏说,湖南大病保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统一统筹层次、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范围、统一待遇水平、统一招标承办、统一规范服务、统一信息平台的城乡统筹方向,实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公平享受同等大病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