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在行动|沅陵:“三项措施”扎实推进财政扶贫突出问题整改

12.05.2017  09:52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9日全省财政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来,沅陵县深度查摆和聚焦财政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提高财政扶贫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组织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17〕6号)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工作,从财政、扶贫办抽调24名干部,分成6个检查小组,对县财政局、县扶贫办、水利局、全县21个乡镇和2个便民服务中心等31个单位的2015—2016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方式为听汇报、查资金项目台账、看现场、访农户等,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了6个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认真排查财政扶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乡两级都建立了问题台账。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根据全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以及历年来纪检、审计等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成立沅陵县财政局财政扶贫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制定《沅陵县财政扶贫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方向、整改方式、牵头领导、责任人、时间表,有组织、有目标地开展整改工作,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力争在两个月内将上述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对资金滞留问题。该县财政部门及时组织调度扶贫资金,同时,会同扶贫等部门,督促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正在研究修改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拨付办法,进一步增强资金管理、拨付时效性、准确性。同时,严格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县、乡两级建立和完善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台账。对已报账的扶贫项目,按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对以后报账严格按扶贫资报账制程序和规定执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扶贫部门会同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重审2017年扶贫项目规划,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监管,建立和完善项目调整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调整的时效性和科学性,杜绝随意性;严把项目验收关,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检查验收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县财政部门正在会同县扶贫办制作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公示牌,明确公示内容、资金使用情况、时间要求,统一格式,以乡镇、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增加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涉农统筹整合力度不强问题。修改和完善了《沅陵县统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研究制定了《沅陵县涉农整合资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对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工作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考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办度,着力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