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调整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 划分为四个年龄段

26.11.2014  11:24

  11月25日,长沙市政府颁布新修订的《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提高第一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

  在2008年,长沙市政府印发了《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根据这份文件,被征地农民被分为四个年龄段,不满16周岁的为第一年龄段,“第一年龄段人员,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补助,年满7周岁不满8周岁发给每人6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每减少或增加一周岁减少或增加500元。年满16周岁后……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

  新《办法》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基本生活补助费,“年满7周岁不满8周岁发给每人一次性8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记者赵颖慧




(稿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赵颖慧)
(编辑:段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