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507克毒品吞进肚子运输 在飞机上被抓获

27.05.2016  21:34

  将507克毒品吞进肚子运输,女子陈某还在飞机上就被公安民警抓获,如今她悔恨不已。昨日12时许,在湖南省长沙县法院,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陈某当庭以运输毒品罪获刑15年。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国军,这是长沙县法院响应长沙两级法院“院长开庭季”活动的首场活动。

  陈某是冷水江人,2015年12月8日,她采用体内藏毒的方式运毒,从云南西双版纳景洪机场乘坐KY8280次航班飞往长沙黄花机场,在抵达黄花机场还没下机舱时被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陈某到案后,从体内排出4大包和77小包毒品麻古,经鉴定,从陈某体内排出的毒品净重507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甲基苯丙胺含量为15%。

  “上线告诉我,只要运毒成功就会给我3万元。”陈某坦言因与朋友在缅甸赌博欠下债务,在朋友的怂恿下运送毒品,看到高额报酬,她便一人从缅甸过关后,在云南乘坐飞机抵达长沙,再计划在湖北宜昌与人交接。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最终认定陈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侦查、庭审期间其认罪态度良好,且未造成较大危害社会行为,依照法律从轻处罚。综上所述,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

  长沙县“院长开庭季”将有5期,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法院院长、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今后将逐渐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