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6000余元用身体运毒品 男子被批捕或获刑15年

09.04.2018  11:52

  长沙晚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欧春燕 任佳)为了获取6000余元报酬,男子竟然用身体运输毒品,因为运输量大,他很有可能面临15年有期徒刑。昨日,记者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获悉:4月4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幸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幸某某应朋友邀约去云南西双版纳做“生意”,40多天将身上的钱花光后,朋友说可以介绍一个零投入高报酬的“生意”给他。在勐海县一家宾馆内,他空腹吞服40粒用塑料包装的长柱形颗粒。对方承诺到达指定地点将东西交给接头的人后,他可以获得6000余元的报酬。3月22日,犯罪嫌疑人幸某某刚下飞机就被民警盘查发现并抓获。在办案工作区,犯罪嫌疑人幸某某将上述白色颗粒物排出。经鉴定,40颗白色颗粒物净重172.19克,检出海洛因成分。

  “因为你运输毒品数量大,涉嫌运输毒品罪可能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采取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对人体有极大伤害,一旦毒品包装破裂会危及生命。”在看守所内,幸某某听到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的法制教育后悔恨交加:“我不该为了赚钱而运输毒品,痛恨自己对法律的无知。

  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古丈检察:从案卷字里行间揪出“漏犯”
  湘检网讯(通讯员 田晓莉 李佳佳)古丈县检察院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