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29.09.2017  20:14

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长沙闭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对着宪法进行宣誓。

  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长沙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2项决定案,7件地方性法规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副主任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隋忠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宋凯楚作的关于《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早平作的关于《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曹儒国作的关于《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东楼作的关于《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委员罗述勇作的关于《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案)》、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邵阳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郴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杜家毫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杜家毫强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来湘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人大第十八期代表学习班以及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确保人大工作在正确轨道上有力推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有效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把加强环境保护监督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点,依法推动形成联防联治格局,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注重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严格把好代表资格审查关,大力支持保障和全面提高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在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