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华保险创新服务破解新型农业主体融资难
湖南新闻网11月27日电(通讯员 曹雅琴)近日,中华保险桃江县支公司向湖南德辉粮业有限公司、桃江县贺家坪水稻种植与农机化服务专业合作社两家新型农业主体签发《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单》,凭这两份保险单,两家主体不再需要任何其他担保、抵押,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桃江县支行获得贷款50万元、20万元。这两份保单的签发,标志着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国家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何振国、农业部财务司副司长郭红宇、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保险事业部总经理邬润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志科、湖南省农委财务处处长陈富珍、益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寿保、桃江县县委书记谭建华等领导出席签单仪式。
有关资料显示,湖南约有3.6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56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9万个家庭农场,这些新型农业主体是湖南农业生产走向现代化的主力军。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在经营管理中大都存在产权不清、治权不明、利益联系不紧密等问题,导致融资实力不强、融资信用不高,成为发展中的瓶颈。
作为一家在农业保险领域有着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抓住政策机遇,大胆创新服务理念,大力开发新型农业主体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并积极向政府汇报、沟通、协调,得到了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2015年6月,在湖南省财政厅的组织下,该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共同着手试点方案的拟定,2015年9月25日《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根据该《实施方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时,可以向中华保险申请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向银行出具《承保意向书》,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将与借款人签订《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借款合同》。保险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相应保费,签发《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单》,送交银行相关机构。银行收到相关资料后发放贷款,贷款需一次发放到位,不得分笔发放。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将向贷款银行承担70%的风险,同时,借款人的恶意欠款行为将被载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贷款保证保险会不会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的20%,贷款保证保险年费率不高于贷款本息的3%,相较抵押、质押贷款的资产评估等费用,贷款保证保险费率相当低廉。而且《实施方案》还规定,通过贷款保证保险方式取得贷款的,银行不得再收取贷款利息以外的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随着贷款保证保险的推出,预计湖南2016年将向新型农业主体释放贷款15亿元。为此,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作好了充分的承保准备,如健全机构网络、建立专业的人才队伍、开发和优化承保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