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方式,抓重点”——衡阳市审计局全力推进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此次预算执行审计具体要求实现以下五大目标:
一是促进贯彻政策落实。重点关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特别是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及简政放权的推进落实情况,促进公共财政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是聚焦资金绩效、促进深化财政改革。重点关注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存量资金盘活、转移支付管理、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掌握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转移支付、绩效评价、预决算公开等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关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及其相互衔接情况,促进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公共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聚焦风险防范,着力推进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规范精准扶贫等民生项目建设和民生资金使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揭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预算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要求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津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审计。
在上述目标指引下,为进一步促进建立统一完整的政府预决算体系和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规范预算分配和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与绩效,推动深化财政管理改革,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突出以下七项重点:
一是重点关注政策执行及行政审批情况。关注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的各类财政资金是否保障到位并及时投入使用。关注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市场公平准入等事项,揭示未按规定取消或下放相关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违规变相审批、变相收费和审批前置收费等问题。审查财政部门具体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是否违规制定财政优惠、奖励、补贴政策,自定招商引资减免税优惠政策;是否违规办理非税收入征缴、减免、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重点关注预算编制及调整情况。审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情况,关注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的情况,揭示年初预算不完整、支出安排不规范等问题;审查收入预算是否符合衡阳经济发展实际,支出预算是否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等;审查市财政是否及时将人大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预算单位,是否存在预留过多、年终大量追加预算的现象,预备费的使用是否合规;审查财政预算调整是否及时,是否按程序报批等。审查年初预算细化、到位情况,计算年初预留资金(含科室待分配)的规模和比例。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社保基金预算的覆盖情况,掌握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资金规模并分析原因。审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是否完整、合理,基本支出是否满足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项目支出预算分配是否科学公正,是否存在混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以项目支出安排基本支出的问题。
三是重点关注政府预算体系的完整性、科学性与规范性。审核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社保基金预算的覆盖和报告情况,掌握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资金规模;关注全部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各类预算收支划分以及功能定位情况,揭示年初预算不完整、代编预算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等。
五是重点关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对政府决算草案的真实性、收支活动合法性、资金使用效益性进行总体评价。审查市级决算(草案)报表体系是否完整、编制程序是否规范、收支数字是否真实和完整,包括预算收支平衡、年终财政收支清理、上下级财政结算及部门决算(草案)涉及到的有关情况。
六是重点关注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对市财政局履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职责情况进行审计,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执行结果的控制机制是否完善、政府采购审批事项是否合规等情况;关注政府采购程序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是否恰当、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问题,重点揭示政府采购层层转包、豪华购买、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进一步推动财政审计创新运用。利用财政联网审计平台,突破审计范围限制瓶颈,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创新工作组织方式、关注信息系统安全,实践“系统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点面结合的数字化审计模式,进一步发挥好财政数字化审计的有效性和全面性,推动财政审计全覆盖。(撰稿人:王振旭、杨欢欢 审批领导:廖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