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掌握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政策制度落实和基金安全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城乡居保经办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经研究,定于2016年4月至7月对全省城乡居保业务经办及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和任务
深入查找全省城乡居保业务经办管理及基金安全管理中的风险点和问题,以加强基金安全管理为目的,以强化内部控制为手段,规范县、乡、村三级业务经办服务和基金管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城乡居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全省各县市区2015年度城乡居保经办服务管理情况、基金安全管理以及相关政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延伸到其他年度。重点对城乡居保经办管理相关部门的组织机构管理、业务经办管理、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询问座谈、查阅资料、系统核查、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一)县级自查。4月,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对照检查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
(二)市州复查。5月,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复查。5月31日前完成检查情况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检查报告连同检查表分别以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形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三)省厅抽查。6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州所辖的2-3个县市区进行抽查。
(四)总结阶段。7月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梳理,并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系统内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城乡居保基金安全检查工作,是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维护基金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深入查找问题。城乡居保涉及群体广、人员多,管理环节和情况相对复杂。各地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检查,尤其要针对本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细致排查和梳理经办风险点,明确重点,深入查找问题,保证检查工作质量。
(三)严格监督,依法整改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组织整改,确保检查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发现违反社会保险法和相关纪律规定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和案件移送。
(四)认真总结,完善制度机制。各地要通过这次检查,深入分析我省城乡居保制度运行和基金管理中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和流程,规范经办管理行为,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何静怡
电话:0731-84900307
省财政厅 罗贤艺
电话:0731-85165734
附件: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检查记录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