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湖南省工商局采取其七条措施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46号),日前,湖南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2018年年底前,均应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其中,省局、长沙市工商局及各区(县、市)局应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2. 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