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区五年内实施棚改8.67万户

08.10.2014  11:11

   棚改计划:

  2014 年:启动实施1.38万户、241万平方米

  2015 年:启动实施3.37万户、347万平方米

  2016 年:启动实施2.27万户、214万平方米

  2017 年:启动实施1.65万户、148万平方米

  近日,为全面加快长沙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4年开始,五年之内城区实施棚户区改造8.67万户、95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的目标。《意见》将从2014年10月15日起实施。

  《意见》指出,根据计划,2014年启动实施1.38万户、241万平方米,2015年启动实施3.37万户、347万平方米,2016年启动实施2.27万户、214万平方米,2017年启动实施1.65万户、148万平方米。

  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市品质、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高。《意见》提出,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同时,按照“四增两减”(增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配套设施、支路网密度,减少居住人口密度,减少开发强度)的要求,增强中心城区的承载能力。

  同时,新一轮棚改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移动文物,将重点推进都正街、潮宗街、太平街等历史文化街区的提质保护,保持并维护城市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特色。

  对于安置办法,《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符合安置补贴条件的被征收对象,棚户区改造安置补贴标准为每户15万元。

  《意见》还公布了棚改改造对象和重点,包括集中成片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城镇老旧住宅区及零星棚屋。城市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将以南湖片区、新开铺片区、滨江新城片区、朝阳片区、黄兴北路片区、火车北站片区、德雅路片区、白果园片区等为重点,工矿企业棚户区重点改造长沙重型机器厂、坪塘老工业基地等项目,城中村重点改造九峰片区、雅塘片区、朝正垸、火炬村、友谊村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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