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货主收722万元罚单 32吨进口猪脚无手续

17.12.2015  08:39

  

  

  被查获的进口冷冻猪脚堆放在冷库内。长沙晚报通讯员 彭红霞 摄

   星辰在线12月17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颜开云 通讯员 李小雷) 国庆期间,湖南高速交警查获了一车疑似问题肉品,并将其移交给浏阳相关部门处理。记者昨日从浏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这批重达32吨的进口冷冻猪脚,质量经检验没有问题,但因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也未经检验检疫,决定按今年10月开始实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按货值15倍的金额给予货主范某 722万元罚款。

   处罚:15倍罚款是按最低标准执行

  今年10月3日,湖南高速交警在大浏高速张坊路段拦停一辆由南宁开往南京的大型货运拖车,发现装载的是英文标识的冷冻猪脚,疑似为问题冻品,便将案件移交给浏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次日,货主范某委托一名摩的司机送来由广西防城港市技术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广西中盟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拍卖成交确定书、防城港东兴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盖章的运输证明。浏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案人员针对这三份证明文件,赶赴防城港、南宁等地展开调查,证实均为伪造。来自南京的范某最终承认了非法运输无手续冻品的违法事实。

  经确认,该批冷冻猪脚货值为48万多元。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123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5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浏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作出了罚款722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并已递送范某。

  浏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孙玉樟表示,722万元的罚款是按15倍罚款的法定最低标准执行了。如果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上诉。

  处置:32吨冻猪脚无质量问题公开变卖

  据介绍,高速交警截获该批冷冻猪脚时,认为其包装生产日期上存在问题,当时有媒体报道称“浏阳查获32吨僵尸冻肉”,后来发现该批冻肉并未过保质期,而是交警看错了生产日期。

  浏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办案人员表示,他们暂扣该批冻猪脚后,立即抽取了两个批次的样品,送到长沙检测。经检验检疫,该批冻猪脚在质量上没有缺陷,可以流入市场。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在当地媒体公告,决定将这批生产于今年七八月、保质期为一年的冰冻猪脚,公开变卖处理,所得收入将上交国库。该批猪脚有 2300多件,有意者可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