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为20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5.17万元

04.12.2015  17:14

  从2015年8月开始,我县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年以上,上年度未减员或减员率低于全市登记失业率的所有企业,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企业的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截止到11月,我县已向步步高等20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5.17万元,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的就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