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夫妻“组团”诈骗 五倍价兜售冒名保健品 11人因诈骗获刑

05.05.2016  02:31

   原标题: 夫妻“组团”诈骗 五倍价兜售冒名保健品 11人因诈骗获刑

  尚一网讯(记者 谭明 通讯员 魏楚瑜)给老人们上课,忽悠大家买保健品。日前,汉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宗诈骗案,11名被告因诈骗罪获刑。

  去年6月11日凌晨4时许,汉寿县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汉寿县蒋家嘴一酒店内,有人冒充某知名药企的工作人员,高价向老人出售不属于该企业生产的A蜂胶产品,骗取老人钱财。

  警方迅速出警,在该酒店发现,现场有300余名老人在听课。为不引起恐慌,当日上午8时许,民警在“上课”结束老人们离开后,跟踪“课堂”组织者,在蒋家嘴某村将莫某、代某等11人抓获。

  据鼎城籍女子、主犯莫某交代,在去年2月,其曾与丈夫代某、胡某等人在湖北仙桃参加了一李姓男子组织的A蜂胶订货会,在会上该李姓男子传授了冒用某知名集团员工、借用该集团名气销售A蜂胶胶囊的方法。莫某遂与代某商量,认为李姓男子方法可行,便与此人联系,以2盒480元的价格购买了160 盒1920瓶A蜂胶胶囊,共计38400元。同时,他们还从该男子手中购进了180份第五套人民币纪念册和186台神灯治疗仪,共计58200元。

  为了实施犯罪,莫某、代某还邀约了胡某、杨某等9人。他们将“授课”地点选在了汉寿县蒋家嘴某酒店。为了逃避检查,他们特意将“授课”时间安排在工商、药监上班前的六七时许。

  根据分工,莫某专司授课忽悠,代某专司观察会场、管钱等,其余人或负责接送、或负责发放传单礼品等。为了骗取老人们的信任,他们以开展“某集团感恩答谢推广会”的名义,采取统一的着装、佩戴该集团胸牌等方式冒充该集团工作人员,并免费发放鸡蛋、大米等物品吸引老年人参与听课。莫某通过抄袭该集团资料,向老人们宣传该集团的品牌历史、产品功能并夸大蜂胶的保健作用,取得参会老人的信任。最后莫某等人谎称自己出售的A蜂胶胶囊为该集团的产品,通过虚假宣传,他们将480元2盒的A蜂胶胶囊以2380元两盒的价格向48名被害人销售百余盒。

  汉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莫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一审判决,莫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代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杨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胡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其余7人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