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坚持“四个同步”推进安全监管

22.03.2016  12:03

一是坚持行政许可与事后监管同步展开。县安监局内设了行政许可办公室,采取“一站式”服务办理许可业务。严格按照湘安监﹝2015﹞18、19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优化程序与依法办理相结合、书面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及权限内资格、资质认定和行政审批工作。同时不断加强事后监管,强化安监执法人员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文书和程序;加大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启用安监执法系统平台;坚持隐患问题导向,落实安监执法“闭环”机制。

二是坚持联合执法与交叉检查同步实施。严格按照湘政办﹝2015﹞101号文件要求,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成立煤矿和非煤矿山、危爆物品、消防、道路水上交通、食品药品、建筑工地、职业病防治、八大行业等8个联合执法队伍,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同时,探索推行“双随机”、乡镇(街道)交叉检查执法新机制,防治工作推诿,消除监管盲区,推进基层相互监督、相互促进。

三是坚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整改同步推进。落实各级政府为“打非治违”责任主体,深化九打九治行动,开展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经营、道路(水上)交通运输、校车安全、消防、食药品、建筑等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保持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督促高危行业搞好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综合运用综合督办、政府挂牌、事前问责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坚持综合监管与直接监管同步发力。加强安监部门直接管理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直管领域总体稳定。同时,切实履行县安委办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力度,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职,扎实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龙山县安监局/尚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