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黄牛产业特色一条街项目实施方案

15.07.2015  18:29


 



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强工壮农、兴城活旅、生态和谐、协调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加快我县黄牛产业的发展,将食品工业园区进城大道打造成为一条特色鲜明、文化气息浓郁的特色产业一条街,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场化、特色化、创新化”原则,以区域规划、整合推进为基础,以品牌化发展为战略,面向群众和游客,充分利用食品加工园区资源和现有街道铺面,进一步优化环境,调整布局,提升特色一条街的商业氛围,引导各种特色产业入街成市,推进名街、名店、名人、名品的最佳组合,将特色一条街打造成为一条特色鲜明、文化、旅游气息浓郁的商业平台,成为我县的一道旅游景点。



二、工作步骤



以320国道为轴线,改造路两旁建筑立面,形成以牛肉产业为主的特色街区。整个路段改造分为两期进行。其中第一期从老蔡食品公司新厂房到大桥溪桥头止,其他路段为第二期。一期改造时间安排:2015年6月—8月做好调查、改造设计、制定改造计划;2015年9月—2016年3月,施工改造;2016年4月—2016年10月,引导企业和经营户入店经营,形成经营规模、形成特色街区,迎接县庆。



三、工作内容



1.调研情况汇报。目标区基本情况:拟打造区域的建筑主要以厂房、办公用房和居民自建房为主,临街房都是一层商铺,上为住房,现有临街门面449间,其中老蔡食品公司新厂区至大桥溪路段有门面149间。大桥溪至老蔡食品公司老厂区有门面84间,老蔡食品公司老厂区至嘉信食品公司老厂区有门面216个。主要经营汽车销售、维修、仓储等。(汽车销售、维修163个;空置114个;牛肉、餐饮、商店54个;其他118个。)业态意愿:以牛肉食品餐饮、休闲食品为主打品牌,辅以新晃现有特色产品销售,重点规划培育牛肉饮食店、休闲牛肉食品经营店、冷鲜牛肉食品销售店、龙脑樟专营店、侗家蜂蜜专营店、侗藏红米店、侗妹子野生刺梨酒店、牛角牛骨饰品店、特色木制饰品店、休闲度假酒店、休闲茶楼等。面临困难:一是立面改造难度大。打造路段房屋高低不等,临街面装修各不相同。现已形成商业经营氛围,改造时群众工作难做,投入资金量大,补偿经营收入损失费用大。二是现有业态改行安置难。现有门面449间,汽车销售维修加其他行业有281个,空置加上经营牛肉相关产业只有168个,大量的行业要转移,安置行业经营场所难以找到合适位置。三是招商入街经营难。产业街打造后,其他产业转移了,此处人气和商业氛围一时还上不来,难以引入特色产业经营者入街经营。



2.规划部署。范围牛肉特色产业街拟依托柏树林食品工业园牛肉加工企业为基础,从老蔡食品公司新厂区沿着320国道往西至嘉信公司老厂区为打造路段。以老蔡食品公司新厂区至大桥溪路段为重点(三个企业临街门面打造为重点),改造道路两边民房立面,融合侗、回族民族元素,打造建筑特色景观街区。



3.风貌改造。由建设规划、文化部门统一制定风貌改造规划,按工作进度实施。



4.新业态请进。制定市场准入标准,与新晃黄牛产业有关的各种产品进入经营,降低门槛,鼓励其它特色产品进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财税扶持政策,筹集更多的产业扶持资金,加大对特色街区的财政投入,支持进入的企业创业、发展、做强、做大。不断完善特色产业一条街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服务体制,开辟“特色产业一条街绿色通道”。



5.旧业态退出。加快城东现代物流园区、环城新路建设,规划好汽车销售、维修、建材、废旧回收及其它服务业的经营区域,尽快引导特色产业一条街区域范围类的此类企业进行搬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牵头联合其它职能部门对特色产业一条街内的不符合规划业态范围内的经营户进行检查、梳理,对没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要坚决关停、取缔。



6.政策支持。依照《龙溪古镇保护与开发奖补办法》第七条“龙溪古镇规划范围内居民在原址重建房屋,符合规划、消防、环保、安全等规定的,参照棚户区改造政策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予以支持;在临街面按规划自愿进行风貌改造(穿衣戴帽)的,按所改造建筑景观立面的不同规格和标准,给予200—500元/m2奖励”、第九条“鼓励投资人在龙溪古镇商业业态规划范围内,采取各种方式创办民间工艺品店、古玩店、土特产品店和特色风味餐馆、酒吧、茶吧、音乐吧等,形成规模效应,其装修风格符合古镇旅游及餐饮示范街区要求且证照齐全的,在正式营业后,按营业面积一次性给予200元/m2奖励(最高奖励额度6万元)”、第十条“鼓励特色家庭旅馆(客栈)建设。对申请开办家庭旅馆(客栈)的单位和个人,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对新建或改造的特色家庭旅馆(客栈),其床位在10个以上,装修设计风格具有本地文化特色、内部住宿条件舒适、相关证照齐全的,按每个房间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第十一条“鼓励开办手工艺展示作坊和文化娱乐、文艺演出场所。对开设传统手工作坊,经相关行业协会评定为优秀领头人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经文化、旅游部门确认的诗社、戏楼、歌坊、茶馆、书吧、音乐吧、咖啡厅和传统手工艺和文化展演者,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文化、旅游部门纳入管理的演艺团队,每年专场展演新晃民俗文化节目20场次以上的,一次性对演艺团队奖励2万元”、第十二条“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其它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的规定执行。



7.宣传造势。宣传、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气势、营造氛围,提升特色街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招商引资、为推进街内各行业创业发展打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保障



1.组织机构。成立由张喜松常务副县长任组长,韩景华、罗俊亮、杨瑛任副组长,政府办、财政、住建、文广新、旅游、畜牧、商务、质监、工商、地税、城管、兴隆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晃黄牛产业特色一条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专职人员具体抓项目推动落实。办公室设在----,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协调相关组织管理的工作,以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各界关注、齐抓共管的促进特色一条街建设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及时处理和汇报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县财政局:做好项目建设各项经费预算,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县住建设局:负责特色一条街建设的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措施,将规划细化、具体化,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县文广新局:要提出能体现和增加特色一条街文化氛围的措施办法、并将之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气势、营造氛围,提升特色一条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招商引资、为推进街内各行业创业发展打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旅游局:做好旅游与特色产业一条街的各项衔接工作,把特色产业一条街打造成我县的又一个旅游景点。



县畜牧局:抓好产业内各项政策的落实,引导具有牛肉特色的餐饮企业进驻,打造好产业特色品牌效应。



县商务局:制定一个比较符合实际且更富吸引力的能体现优惠政策和优惠条件的招商引资办法。



县质监局:搞好区域内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服务,确保生产环节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县工商局: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路段现行无证照经营的门店,予以取缔。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户,但经营不规范的,要予以整治,需要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要及时处理。



县地税局:对特色产业一条街区符合业态经营范围内的商家和企业,采取最优惠的税费政策。



县城管局:要加强对特色一条街的管理、加快改造步伐,优化、亮化环境。要着力改造好该路段的排水设施、路灯照明设施,控制生活垃圾中转站臭气散发,改善该路段的居住和营商环境。



兴隆镇政府:要协调和配合好特色一条街建设的各项工作。



县畜牧局、食药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要负责对食品工业园区及特色街区各类产品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消费者满意度百分之百。



2.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核算,具实按时拨付。



3.监督考核。黄牛产业特色一条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建设工作的考核、检查与评定工作,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在项目建设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好项目建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确保特色一条街建设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