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上午,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率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全体在家的省公安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副巡视员、副厅级干部,厅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治安总队、刑侦总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英勇牺牲的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民警刘立忠遗体告别仪式、敬献花圈和挽联,并慰问烈士遗属。
黄关春同志一行专程看望了刘立忠烈士的家属,并送上了慰问金。黄关春同志对刘立忠同志的牺牲表示深切哀悼,并叮嘱烈士家属保重身体。黄关春同志指出,刘立忠同志是全省公安民警学习的楷模,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诠释了对人民公安事业的忠诚,对人民警察职业的热爱,对人民群众的深情!黄关春同志对烈士家属多年来无怨无悔的付出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要求湘潭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湘潭市公安局全力解决好烈士家属的实际困难,尽最大努力照顾好她们,公安机关是个“大家庭”,全省公安民警永远不会忘记烈士的牺牲奉献!永远不会忘记烈士的家属亲人!
上午9时,刘立忠同志追悼大会和遗体告别仪式在湘潭大学体育馆隆重举行。黄关春副省长,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省公安厅领导及厅属相关单位负责人,湘潭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负责人及市直单位代表,雨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负责人及区直单位代表,湘潭市公安局及各县市区局、局属各部门班子成员和民警代表,刘立忠同志亲属及生前好友,湘潭大学等单位干部群众代表共计3000余人参加了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
刘立忠同志,男,1968年7月8日出生,1990年参加工作,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二级警督警衔,副科级侦察员,生前系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长城派出所民警。2015年10月26日8时30分许,刘立忠同志在值班处警时,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顾自身安危,在与持刀犯罪嫌疑人进行殊死搏斗中身负重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55分壮烈牺牲,享年47岁。
刘立忠同志牺牲后,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分别发来唁电,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黄关春,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三新,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及省公安厅、湘潭市公安局领导先后作出指示批示,对刘立忠同志英勇牺牲表示深切慰问,要求依法办案,严惩犯罪嫌疑人,做好抚恤善后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弘扬英雄精神。目前,省人民政府已评定刘立忠同志为烈士,中共湘潭市委追认刘立忠同志为市“优秀共产党员”,省公安厅已向公安部申报授予刘立忠同志“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称号。刘立忠同志壮烈牺牲的英勇事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纷纷自发前往吊唁,表达对刘立忠同志牺牲的深切哀悼。
刘立忠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