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 贯彻落实中小学招生政策、 践行阳光招生

15.03.2016  18:25

3月14日上午,岳麓区教育局在机关会议室召开了阳光招生工作专题布置会。区教育局局长李鸿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李鸿局长传达了3月11日下午,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一行来岳麓区调研的情况。卢鸿鸣局长一行充分肯定了岳麓区“贯彻落实中小学招生政策的主要做法”,认为岳麓区教育局执行市委市政府三个文件,“动作快、力度大、措施实”。岳麓区推进沿江教育风光带行动计划,抓住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牛鼻子”,通过对12所沿江风光带学校的提质改造,并通过联管、托管、带管等方式,扩充了岳麓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存量。

接着,李鸿局长传达了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长发[2016]8号),市政府《长沙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6]4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并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精神,做到心中有数,做到率先垂范,作表率,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加大宣传,让老百姓心甘情愿地接受阳光招生政策。

最后,李局长要求大家努力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要促进城乡、片区的学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二是推进振兴沿江教育风光带行动。要求各科室扎实、全面、快速落实各项工作,必须责任到项目、责任到领导,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