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广投资董事长彭曙、总经理胡浩龙被判处死刑
04.02.2015 10:40
本文来源: 新浪湖南
红网娄底2月3日讯(通讯员 李兵强)由湖南娄底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省高广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单位)董事长彭曙、总经理胡浩龙等五人涉嫌特大贪贿系列案经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2015年2月3日依法判决:
一、被告人彭曙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 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被告人胡浩龙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 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文来源: 新浪湖南
04.02.201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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