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驾校非法占用耕地20多亩 公安立案调查

26.02.2016  12:26

  25日,马家河镇月塘村。罗志球说,他的农田就在这一片 记者 谢慧 摄

  株洲晚报2月25日讯 驾校占用耕地20多亩,和社区办的企业联合办学,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天元区栗雨街道月塘社区磨石组居民罗志球从去年6月份就开始不断举报。最终,驾校未批先用、大面积破坏耕地的严重违法用地行为被国土部门查实。记者昨日获悉,栗宇驾校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举报

  未批先用,20多亩耕地被严重破坏

  罗志球提供的一份《集体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合同》显示,2014年3月29日,磨石组与月塘社区双方签订了该合同,同意将该组位于武广高铁以东一块面积为24.6亩的土地流转承包给月塘社区,用作农贸市场及其他用途。

  在这份合同上,有罗志球的签字和手印。他说,甲方签字均为磨石组组长和组委会成员,他是该组副组长,当时他是同意签订这份合同的。同时,罗志球本人也有2亩多农田在流转承包土地内。

  2014年下半年,罗志球发现月塘社区将上述地块用于和栗宇驾校联合办学,并且将此前磨石组与月塘社区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的土地用途一项改为“社区与栗宇驾校联合办学”,形成一份新合同,上面仍有罗志球的签字和手印,但罗志球表示,“这不是我签的,是假合同”。

  罗志球认为办驾校严重破坏耕地,坚决反对。同时,罗志球发现驾校的项目用地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多次极力制止。制止无果后,从去年6月份开始,罗志球向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省国土资源厅等多级主管单位递交举报材料,请求依法查处。

  □回应

  想“先斩后奏”,未办任何用地手续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月塘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龙谷存。据他介绍,他同时也是株洲月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塘置业)的董事长,该公司是因月塘社区被征地,在地方政府指导下而设立。

  龙谷存告诉记者,用于驾校办学的地块以前为农田,因项目征收,断了水源,该地荒废了至少三年,为此居民要求政府补偿。为做好居民的工作,月塘社区决定以土地流转承包的形式,利用土地搞活经济,最后决定引进栗宇驾校。

  据月塘置业总经理龙建忠介绍,社区将承包过来的土地,以月塘置业的名义租给栗宇驾校,涉及的10多户居民的土地租金,也由栗宇驾校支付。至于月塘置业如何获取收益、每年具体为多少?龙建忠和龙谷存均不做正面回应。

  对于罗志球所指的两份承包合同,龙谷存回应,签订第一份合同时,社区其实是以用作农贸市场的名义承包,并非真正要建农贸市场,目的是为了安抚居民。后来引进了栗宇驾校,就签订了第二份合同。龙谷存称,罗志球当时确实签了字、按了手印。

  “我们想‘先斩后奏’。”龙谷存说,但引进栗宇驾校后,他们并没有督促驾校办理用地手续,项目就直接破土动工了。

  据了解,去年6月份,栗宇驾校完成整体搬迁,正式营业。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栗宇驾校校长王鸿伟,他称自己在外地培训学习,“方便的时候”再联系记者,就上述情况没有做正面回应。

  □结局

  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立案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下称天元分局)调查发现,2014年1月,栗宇驾校与月塘社区签订联合办学协议。2014年3月,月塘社区居委会与该社区磨石组签订了土地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共租用耕地面积24.6亩,租用期为20年。2014年10月,在未办理任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栗宇驾校动工建设。

  天元分局认为,经批准利用耕地租赁承包经营,应只能从事农业生产用途,不得破坏耕地,更不得擅自作为建设用地。栗宇驾校和月塘社区联合办学项目用地,未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办理任何用地手续,未批先用,且破坏耕地面积大,属严重违法用地行为。

  2014年10月21日,天元分局对栗宇驾校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施工,听候处理,但其自2014年12月以来,又在该宗土地上继续施工。

  2014年12月25日,天元分局又对月塘置业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结果,栗宇驾校最终完成施工,涉嫌违法用地面积27亩多。

  据市国土局天元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周树松介绍,栗宇驾校项目用地破坏耕地面积达到10亩以上,依法属于严重违法用地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国土部门将案件调查完成后,最后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昨日,记者从天元警方获悉,目前,栗宇驾校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被立案调查。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株洲晚报 记者 姚时美 徐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