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组规范项目评审费

27.06.2017  17:23

近日,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去函,就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项目评审领取评审费提出建议。

建议列举了评审活动的范围和报酬形式,项目评审活动包括项目评审、论证、鉴定、验收等活动,报酬形式包括评审费、论证费、鉴定费、验收费等。建议明确了不得领取报酬的情形,包括:参加本单位组织、管理的项目评审活动;参加本单位委托外单位完成项目的评审;本单位各部门专职从事评审活动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组织、参加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评审活动;在工作时间参加的评审活动。建议提出,各单位人员参加外单位评审活动时,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违规取酬进行问责处理。(驻厅纪检组  向聪/文   王丽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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