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驱离两耍猴人 执法人员:耍猴需办许可手续

13.10.2014  10:45

  11日下午,长沙市车站北路,两名中年男子正在表演耍猴,引来不少市民驻足。记者 张洋银 摄

  耍猴表演起源于两千多年前的河南新野。作为一种地方民间文化,2008年6月,新野猴戏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尽管如此,近年来有关耍猴还是虐猴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歇。近日在长沙街头也出现了耍猴艺人。只是,这次耍猴人没被拘,但遭驱离。

  11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258反映,前不久看新闻,外地有几个耍猴人被拘留了。在长沙火车站附近,也有人随意圈地进行“耍猴”表演。为让猴子做滑稽动作,耍猴人不惜用鞭子抽打。张先生表示“看着难受”。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有关部门。最终,耍猴人因证照不全遭驱离。

  长沙街头出现耍猴人

  11日下午,记者闻讯赶到车站北路,两中年男子正在表演耍猴,引来不少过往市民驻足。现场一耍猴人坐在地上,用手牵着四只猴子引导其表演,另一耍猴人则穿梭于看客之间讨钱。整个过程中,耍猴人一直用项圈牵着猴子颈部,并不断命令猴子做出打球、拖车等动作,为的就是博取市民捧腹大笑。一旦猴子没按指令做,耍猴人不仅出言斥责,甚至还用鞭子抽打,可怜的猴子不时发出“嗷嗷”的叫声。“太残忍了。”市民张先生感叹。

  耍猴人证照不全遭驱离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到长沙市林业局。

  面对执法人员,其中一耍猴人自称姓赵,来自河南新野,耍猴已有十余年。当执法人员提出需查看证件时,赵某掏出一张驯养繁育证复印件,自称是合法养猴,却无法出具必备的野生动物运输证和相关表演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责令停止表演。“表演猴戏应在一个特定区域,城里肯定不行。”长沙市林业和园林执法支队队员表示,耍猴人需办理林业、城管等行政单位的许可手续,未经批准,一般会采取驱离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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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张洋银)
(编辑: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