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首次出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意见

21.06.2017  13:32

  近日,湘潭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决定通过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举措,构建“各级政府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责任落实、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格局。

  据悉,这是湘潭首次出台的有关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实施意见,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公安部门均是这项工作的核心管理及执行单位。我们发现,从整体思路看,接下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本参照城区交通管理模式,但具体举措更为“接地气”。

  亮点一: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网

  全市城区交通GPS监管一张网,行政执法一盘棋,能有效助力城区道路安全管理。同样的管理经验将被推广至农村。

  根据《意见》,各县(市)区要按照“先国省干线公路、后县乡公路”原则,加快地方公路交通安全检查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装备建设,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互补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首要的是,需加快开发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整合客运安全管理信息资源,建立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运输车辆、企业和站场的动态监管。

  通过技术监管和人力监管,接下来,湘潭将重点加强农村营运客车、微型面包车、摩托车、校车、低速载货汽车等五类车辆的整治工作,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

  亮点二:劝导队、执法小分队下乡进村流动执法

  相比城区,农村道路交通通行秩序较为混乱,尤其节假日、赶集日、喜庆日等,主要路段经常发生拥堵。接下来,在各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及城市(含中心镇)周边的行政村(包括涉农社区),各县市区将建立交通安全劝导队,要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组织作用,由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牵头,成员不少于3人,履行辖区隐患排查、信息收集、宣传提示,以及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等职责,并在车辆密集、人员密集的重点乡村道路交汇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人员不少于2人。

  同时,在农村人流及车流量大时刻,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将组建执法小分队下乡进村开展流动执法,在重点路段设点检查,加强对农村客运车辆超员、微型面包车非法营运、非客运车辆载人等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

  亮点三:运用“新媒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除了外力监管,提升自主交通安全意识也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功课”。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各县(市)区将组织实施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由交通民警、乡村干部、教师、乡镇交通管理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等组成的全覆盖农村宣传网络,并在当地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学校,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以上交通安全课,切实增强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还将利用电影、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驾驶技能、事故案例、安全提示,通过收集农村客货运驾驶员、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乡镇村组干部、学校老师等农村重点群体联系方式,开展经常性点对点微信、微博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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