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男子收留妇女餐馆卖淫 10余天接客31次

27.11.2014  12:51

  11月24日,米某因多次容留妇女在自家餐馆内卖淫,被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卖淫罪提起公诉。米某在怀化市内经营一家小餐馆,与经常前来 吃饭的妇女石某逐渐熟识。8月22日,石某向米某表示,餐馆每天晚上关门后,能否让其租用。米某明知石某租用餐馆是用以卖淫(内有供人休息的阁楼),但为 收点房租欣然答应。9月3日,有群众发现该餐馆“挂羊头卖狗肉”,遂向公安机关举报,米某、石某被抓获。后查明,短短10余天里,石某在该餐馆卖淫31 次,共支付米某“租用费”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