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食药监重拳出击 整治校园周边超市及“黑豆腐”

13.05.2016  21:10

   星辰在线5月13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刘佳) 记者今日从长沙市芙蓉区食药监局了解到,为推动长沙市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工作,有效治理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食安隐患问题,维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芙蓉区食药监局“利剑整治”今日正式“亮剑”。

(经营食品的超市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学校旁超市无证进行食品经营被查封

  一大清早,芙蓉区食药监局的执法队员们就来到了浏正街小学不远处的“壮壮超市”。在该超市内,除了销售常见的日用品之外,还摆放了许多水果、冰棒及食用槟榔等休闲食品。

  执法队员要求超市店主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湛姓老板支吾一阵,表示自己的许可证正在申请之中,还未批下来。记者紧接着询问是否已向食药监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店主很羞愧地回答:这个店已营业四个多月,但仍然还未前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店主的手机上,食药监部门于4月18日发送了手机提醒短信,明确了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相关材料及受理单位详细信息。)

(定王台食药监所所长刘凌春向店主介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办。)

(店内销售的食品被查封。)

  长沙市定王台食药监所所长刘凌春介绍,壮壮超市主要是无证进行食品经营,“我们将要求其暂停食品经营活动,并对店内所售食品进行查封,待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下来,才可重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同时,刘凌春表示,只要材料齐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米粉店内无任何防蚊蝇措施。)

(店内使用的银洲米粉不能提供进货台账。)

   藩后街一无证米粉店苍蝇乱飞被查封

  当执法队员赶到时,位于藩后街的一家米粉店内聚集了好几位正尽情“嗦”粉的市民,店内黑漆漆的墙面和菜碗上停留的蚊蝇并没有引起食客们的注意。

  “请出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执法队员要求道。虽然将店里翻了个底朝天,米粉店老板温女士也没能找出许可证;而锅子边摆放的数袋“银洲”米粉,温女士也不能提供其进货凭证。

  芙蓉区食药监局局长赵小午介绍,该米粉店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店内无任何防蚊蝇措施,现场环境脏乱差,湿米粉来源不明等。

  执法队员对该米粉店进行了查封,责令其停产停业。

(贺阿姨售卖的豆制品不能提供进货台账。)

(贺阿姨私自进行豆制品制售,白豆腐上还爬有小虫。图片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刘佳/摄)

   私自制售豆制品 执法队员坚决说“不!”

  在浏正街农贸市场内,贺阿姨的豆腐摊已经营六七年,前来购买豆腐的也都是附近的街坊邻居。但贺阿姨没有想到,自己经营多年的豆腐摊竟然成了“黑窝点”。

  “请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贺阿姨掏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已过期。执法队员还发现,除贺阿姨自己制作的豆制品外,摊位上其他售卖的豆制品并不能提供进货凭证,属于“黑豆腐”。

  执法人员告诉贺阿姨,目前全市每个区县(市)均已建立豆制品集中生产加工基地,全市目前已有11家具备豆制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豆制品销售必须从这11家企业进货”,无证销售豆制品的行为是新《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

  对于贺阿姨的豆腐摊,执法队员表示将对其进行定性再做具体处置决定,目前将要求其停业整顿。

  据星辰记者了解,芙蓉区食药监局“利剑整治”十大行动主要集中在食安领域突出共性问题,农村集体聚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餐馆食品安全,豆制品、米粉、湿面质量安全,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食用槟榔等休闲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蔬菜水果质量安全,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集中交易市场与经营场所以及食品仓储物流,食品小摊贩(夜宵)和“地沟油”(食用油)、食用盐,以及酒类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