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 岳麓区食药局现场执法

31.03.2016  21:32

(稽查人员正在店内查处违法商品的销售记录。)

(现场演示如何辨别商品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预包装食品中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工作人员现场演示农残检测。)

(现场告诉市民如何辨别真假盐。)

(湖南商学院的志愿者们也来到现场助阵。图片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王希文/摄)

  星辰在线3月31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王希文) “您看这几包雪天绿色加碘精制盐,注意它们的生产批号是相同的,证明它们是同一批次生产的,目前市面上发现的还只有这种包装的假盐,它们与真盐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外包装二维码下面那两行小数字,真盐就像我们的身份证号码,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而假盐同一批次外包装二维码下面那两行小数字是完全一样的。您知道这个窍门就能够慧眼识假了。”

  3月31日是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当天上午,在岳麓区王府井大厦前坪,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摆开台子,正在向前来咨询的市民讲述假货的辨识方式。“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对食药系统提出的“四个最严”,成为今天活动的主题。

  在活动进行中,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大队长彭志军正带着队员们办理一起群众投诉,“前不久,一位市民向我们反映,他在一家食品店购买了一款国外进口巧克力,却发现该产品上没有任何中文标识,这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中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稽查人员来到店内,在货架上并未看到该款巧克力。经调取销售记录,发现了该产品的踪迹,确认市民投诉属实。稽查人员现场做了详细的记录。彭志军告诉记者,“一经查实,我们将对违法商店给予5000到20000元的处罚。”

  彭志军现场给记者进行了甄别示范,他提醒广大市民,“在购物时,如果发现可疑商品,可拨打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反映。执法部门将根据情节具体情况严格查处,一经查实,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企业和经营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