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 发生食安事故由保险理赔
记者 周辉霞
昨日,包括9所学校食堂在内的18家涉食企业的法人代表,拿到了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简称人保长沙分公司)签发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简称食安责任险)保险单,标志着食安责任险正式在长沙试点实施。
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但对于食安责任险,消费者、企业以及保险公司等各方还存在认识差异。那么,食安责任险在长沙会“叫好不叫座”吗?第三方赔付能否达到提升涉食企业食品安全系数的目的?如何更多地从事后赔付达到事前预防的效果?昨日,记者就消费者最关注的三大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
投保
一年8000元保费可获赔150万
投了保不等于进了“保险箱”
长沙市是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市,共有持证食品生产企业2000余家、中心食堂32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2万余家。
根据该险种的承保方式,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加工食品,或者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有五种原因或情形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受损消费者向被保险人即涉食企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赔偿应由涉食企业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其中包括:食品生产企业疏忽过失或食品混有异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材料遭受土壤、大气、水等环境污染以及核辐射、核爆炸等放射性污染,出现重金属、污染物质、放射性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国家暂无相关行业标准,致使其生产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
据介绍,企业投保的金额是根据其年销售额来确定的。以企业为例,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的赔偿金额累计不超过150万元,同时规定每次事故赔付给每个消费者的额度不超过25万元。在这150万元中,又规定每次赔偿的限额为最高50万元,其中分为伤亡、法院判决的精神赔偿、检测费用等多个项目。对于企业来说,这样的保额额度,一年要交保险费8000元。
8000元保费能最高赔付150万元。有消费者担心,食品企业或因此不再致力于提高生产质量,而是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把食安责任险当作“保险箱”。对此,人保长沙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靠品质和诚信赢得市场,这才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而承保机构也将加大监督,开展风险研究分析,进一步强化产品安全意识,达到真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目标。
“投保不意味着解决一切问题。”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体泽强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以此为契机,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最终靠品质和诚信赢得市场,防止“一保了之”。而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积极作为,实施最严格、全覆盖的监管,防止以保险代替监管。
理赔
五种情况将给予涉食企业赔偿
有利于及时救治和补偿消费者
食安责任险对消费者而言,一方面,有利于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维护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食品企业通过保险机构的指导监督,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从而增强人们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欲望。
在试点企业中,学校、单位和工地食堂属于餐饮业及流通领域,此外还包括餐饮连锁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以及农村家宴类三个部分。对于这些涉及人数广、易发生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涉食企业,五种情况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损失的,将给予赔偿。这五种情况包括: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亡和医疗费用;因餐饮企业购买的食品原材料存在隐患,导致消费者食用后造成人身损害;因第三者的故意行为使得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存在隐患,导致消费者食用后造成人身损害;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后,经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在这次试点的企业中,有9所学校食堂。一旦发生群发性的食品安全事故,学校食堂将获得怎样的赔偿?人保长沙分公司负责人解释道,学校按照每生每年不到两元的保费投保。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根据学校人数的不同确定赔付金额,以一个2000多人的学校为例,一年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万元。
据介绍,食安责任强制险类似于交强险,赔付对象并不是消费者本人,而是投保的涉食企业。业内人士认为,食品安全强制保险试点的推行,有利于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消费者索赔无门的局面将得到极大改善。不过,在消费者李珂看来,有事后的补救固然好,但一旦发生像毒奶粉之类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于消费者的伤害是终生的,不是金钱能够补偿的,因此更希望看到食安责任险能实实在在提升企业的生产质量与品质。
趋势
食安责任险推广或有难度
国家将推行强制保险形式
湖南省今年9月启动这项新措施以来,已有13个市州开始试点,全省已有800多家单位投保。这个数字,相对于湖南省数十万家涉食企业来说,所占比例甚少。人保长沙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食安责任险的发展方向是强制,这次试点瞄准的目标是强制,将来长沙市规定范围内的涉食企业,要做到应保尽保。”
“食安责任险毕竟是新生事物,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参与的企业不管是大是小,有投保意识是最重要的。”这位负责人表示,食安责任险顺利推行最大的困难就是企业投保的认知度不高。
业内人士指出,在涉食企业中,中小型企业偏多,规模企业较少。数据显示,我国4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80%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或家庭作坊;在食品流通领域,集贸市场有近10万个,个体户的数量则有百万之多,且流动性大,难以联系和监管,增加了食安责任险全面推广的难度。
因此,食安责任险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业内人士透露,政策层面正在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强制立法形式落地。据知情人士透露,《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已完成社会意见征集,草案中增设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同时,一份由保监会草拟的《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在保险行业内部征求意见。
名词解释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食品企业因疏忽或过失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约定的责任范围、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食安责任险理赔程序
1 举证证明自己的身体不适,确是因食用投保涉食单位的食品造成。需要县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的检验证明。
2 被保险人即投保的涉食企业接到消费者报告后,拨打保险公司电话95518报案。
3 保险公司根据相关合约,受理案件后,收集资料,进行理赔。
相关链接
首批试点投保企业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均为部分门店)
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千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楚济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二、食品生产企业
湖南益新生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奇源饮品有限公司
湖南东鹜山泉有限公司
宁乡县美奇幻饮料有限公司
三、望城区白箬铺镇9所学校食堂
五里小学、白箬中心小学、友仁中学、白箬中学、古冲小学、桃林小学、光明小学、仁和小学、金星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