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省食药局专刊 《食品安全法》系列解读之消费者保底赔偿升至1000元

11.11.2015  17:57

  湖南日报记者  李传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感觉最明显的是维权有了极大的保护,相比旧法赔偿的最低金额翻了一番,消费者最低可获1000元赔偿金。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新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消费者除了要求直接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十倍价款,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不足1000元的最低赔偿1000元。而在旧法中,赔偿的最低金额只有500元,保底赔偿翻了一番,无疑会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把食品安全当做大事。新《食品安全法》还规定,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要求赔偿。又比如,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消费者除对生产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今后消费者如果遇到食品安全的维权问题,举报维权渠道更加畅通。新《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有奖举报制度,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所在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要给予特别保护。

  这位负责人强调,新《食品安全法》对老百姓来说,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食品消费更加明白、更加放心。比如,对于转基因食品,新《食品安全法》专门强化了转基因食品的标示规定,强调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对于婴幼儿配方食品也规定了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同时,着力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要求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鼓励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公正真实等等。这对于群众的知情权给予了极大的保障。

 

2015年11月11日 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