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被纳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试点省份

18.09.2015  13:40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下发通知,决定扩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试点范围,在首批试点基础上,将湖南等11个省、直辖市纳入第二批试点省份。目前,全国共有15个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试点省份。

  通知指出,试点省份以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为试点城市,开展创建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取其他城市在省(市)内开展创建活动。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组织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通知强调,试点城市政府要落实“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责任)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夯实监管能力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产业、经济、社会管理等各方面资源,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探索符合实情、富有成效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为食品安全工作趟路子、做示范、创经验。试点城市要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根本标准,做好与群众的互动和交流。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积极组织做好创建试点工作。(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