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集我省风电开发企业召开规范风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座谈会

14.11.2016  20:33

新湖南客户端11月11日讯(记者 曹娴)今天,省环保厅召集我省风电开发企业召开规范风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座谈会。

目前,我省列入省发改委“十二五”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和2016年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共计168个,已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70个,其中已建成并并网发电38个。项目相对集中布局在湘南、湘中的南岭和雪峰两大山脉的郴州、永州、邵阳等地。

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介绍,由于部分地方和风电建设项目业主环保意识薄弱,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噪声扰民等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我省风电项目大多位于山地,植被丰富,由于项目工程施工粗放,所涉及区域的生态容易遭受破坏,山体大面积裸露。加之平均海拔高,在高海拔、花岗岩风化严重地区,土层薄,扰动后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植被恢复困难。

同时,我省是亚热带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地区,拥有俗称“千年鸟道”的三条候鸟迁徙通道(雪峰山脉、罗霄山脉、南岭山脉)。鸟类专家反映,我省已建的风电项目对鸟类迁徙影响较大。

在我省目前已建成并并网发电的38个项目中,仅4个风电项目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2个项目正在开展环保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其它32个项目均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将确定全省风电开发合理规模,明确禁止风电开发的重点保护区域,严格环境影响评价。

禁止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经省政府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Ⅰ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公益林地规划建设新的风电项目。今后风电建设项目如涉及上述区域,环保厅将不予受理其环评。

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以及基岩风化严重或生态脆弱、毁损后难以恢复的区域建设风电项目。涉及鸟类主要迁徙通道的风电项目,要通过严格的鸟类评估和论证,将严格这些区域风电项目的环评。

未验先投的项目必须在今年内开展竣工环保验收。自第一台风机并网之日起,一年内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须停产整改,期间电网企业暂停接受其并网运行。存在明显环境问题的,项目须停产整改,12月31日前整改不到位的,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省能源局副局长吴波介绍,将对我省“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目标进行调整,调整为建成500万千瓦,比规划初稿调减了200万千瓦,力争在放缓建设节奏、减少规模总量的同时,着力提高风电项目的环保质量和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