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环保局认真学习《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01.09.2016  23:07

8月30日,岳麓区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会议由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彪主持。

实施细则》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和依法治国的要求,聚焦党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了追责对象、追责情形、追责办法,划定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责任红线,是督促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一把利剑,体现了有权必有责、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及从严追责的坚定决心。《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的理念,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该《实施细则》对于在全社会树立环保意识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同时还增强了广大环保人对依法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只有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才能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