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通报

22.01.2016  18:40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办〔2014〕29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长教通〔2014〕137号)文件要求,2015年12月,局领导成员分别带领检查小组,对39个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深入排查建筑设施安全隐患。 2015年11月以来,根据我局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组织开展了校园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全面推进校园周边交通治堵。 各区教育局,中心城区各市直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学校周边交通疏堵治乱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拥堵问题,紧贴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疏堵治乱方案,有序推进。如芙蓉区大同小学、天心区红卫小学、明德天心中学、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实施上下学时段单向“微循环”;芙蓉区育才二小、长沙市实验小学、博才咸家湖学校实施分年级错时放学等。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不同程度缓解了上下学时段的交通压力。

3 、及时部署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都及时部署了寒假期间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了寒假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了新一轮的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了谋划早、部署快、落实好。

二、存在问题及隐患

(一) 部分学校周边存在交通混乱现象 。督查发现,有的学校上下学时段,接送学生的家长在校门口拥堵混乱,无交警、巡警维持秩序;有的校门口道路坡陡,无交通安全提醒标识;有的学校门口道路车辆乱停。

(二)个别学校施工场地安全防护设施不足。 个别学校施工场地没有安全警示标识,没有设置安全围挡或隔离带;有的学校学生住宿场所存在建筑安全隐患。

(三)少数学校消防设施更新维护保养不及时。 少数学校的消防设施存在损坏或过期,没有及时维修和更换;有的学校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三、工作计划及要求

寒假在即,各单位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1 、深入抓好假前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学校要全面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做好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假期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并通过短信、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家长落实监护人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2. 突出抓好校内安全防范 。严格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重点做好防范火灾事故、防范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和防范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加强对节前学校各类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原则上寒假期间学校不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或是举办各类庆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巡查,确保加强学校不发生偷盗等案件。

3. 严格落实值班执勤制度 。各单位要制定学校领导值班与保卫值班工作表,切实加强放假前后和假期中的校园值班工作,落实行政领导带班制度与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学校安全情况的动态管理。

本次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见附件),有关单位要认真、尽快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学校安全处(联系人:胡光林 84899775 传真:84890295)。

附件:长沙市教育局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记录表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