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预付卡不受存款保险保护 防止支付机构变相吸收存款

08.01.2016  10:48

   星辰在线1月8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素平) 一家持第三方支付许可牌照的公司发行的预付卡,市民存入卡内资金遇到该公司资不抵债难以为继,如今只能由资产管理公司按照持卡人预付卡内余额的 8.5折收购,日前发生在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购公司)的风波,给预付卡消费敲响了一记警钟。

  昨日,央行官网挂出公告称,由于诸多严重违规问题,如以直接挪用、隐匿资金、虚构后台交易等方式,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财务账册和业务报表,欺骗、隐瞒客户备付金流向,规避相关监管要求等,央行依法注销了畅购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由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商业化原则按照卡内余额的 8.5折收购债权。

  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快速发展,客户备付金规模迅速增长,相关资金风险隐患和问题逐渐暴露。央行的核查情况显示,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个别机构在客户备付金真实性方面存在异常情况。央行将研究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防范客户备付金挪用风险,防止支付机构变相吸收存款。

  对于消费者而言,须知非银行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不同,不是存款类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靠商业信用,发行预付卡或提供支付账户服务,代消费者保管资金并对资金具有一定的支配、控制权。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或开立支付账户,与银行存款有本质区别,也不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因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等发生资金损失时,预付卡持卡人或支付账户所有人要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合同约定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因此,消费者接受和使用非银行支付服务时,最好充分了解支付机构资信状况,考虑有关风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