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湖南明年初颁发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 新旧两证并存使用

20.11.2015  02:48

新华网11月11日长沙电(黄怡萍)为推进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湖南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湖南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5日,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按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构建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便民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湖南2016年底实现统一登记发证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国家总体部署,要求今年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明年统一登记发证,2017年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

实施方案》提出,从现在起到2020年,按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构建权属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便民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具体分三步走:一是试点突破阶段,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三个市县要加快试点进度,在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二是全面推进阶段。至今年底,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2016年底实现统一登记发证。三是规范完善阶段。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到2020年,形成政事政企事企分开、管理规范、部门协调、运行有序、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透露,未来将加快推进市县职责机构整合,确保在今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任务;开展全省不动产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立改废”工作,启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制订工作,建立健全登记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积极推动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实时共享和在有关部门之间共享交换。

不动产登记改革试点面临困难

  目前,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省级职责和机构整合已经到位,浏阳、澧县、芷江改革试点取得进展,基础数据、流程设计、平台建设等工作扎实开展,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加快推进,但市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总体进展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处长欧阳志军说,目前浏阳、澧县、芷江三个不动产同一等级县级改革试点已经完成职责机构整合,设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并已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流程测试,“但是在具体的试点工作进行中,仍然面临管理运行体制需要完善、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流程需要完善、数据支持需要进一步整合等困难”。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方先知表示,浏阳、澧县、芷江三个试点市县争取在明年初率先颁发湖南省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

  老房本可不换依然有效

  作为老百姓,最关心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原来旧的证书是否依然有效?

      “在统一规定发证之前的旧证,2015年之前没有实施统一发证之前的旧证仍然有效,但统一发证实施后发的证则无效。”方先知指出,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此外,如果不动产的产权发生变化,则需要更换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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