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湖南取消或停征29项收费 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停征

04.04.2017  19:18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金)日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公布《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4月1日起,湖南取消或停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卫生计生部门预防性体检费、体育部门科研所检测收费等,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则包括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取消或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湖南省对应项目,共29项)

   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3项)

  (一)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

  发展改革部门

  1.涉案物价格鉴证收费

  公安部门

  2.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环境保护部门

  3.环境监测服务费(取消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单位接受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服务,其收费仍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4.白蚁防治费

  5.房屋转让手续费

  国土资源部门

  6.测绘仪器检测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7.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项)

  国土资源部门

  1.利用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费

  环境保护部门

  2.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费

  交通运输部门

  3.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

  卫生计生部门

  4.卫生检测费

  5.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农业部门

  6.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检验、检测收费

  7.兽药审批检验收费

  8.检验检测费

  9.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0.计量标准考核费

  11.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样机试验费

  12.许可证考核审查收费

  13.仲裁检验检定收费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14.认证费。包括:GMP认证费、GSP认证费

  15.检验费(包括: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食品检验费、化妆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测费)

  16.中药品种保护费

   二、取消或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6项)

  (一)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

  卫生计生部门

  1.预防性体检费

  体育部门

  2.科研所检测收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3.培训费(三个月内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收费)

   (二)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

  民政部门

  1.婚姻登记费

  2.收养登记费

  相关部门和单位

  3.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