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环保局多项护考举措力控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

25.05.2015  18:20

每年一度的中、高考再度临近,为了做好考前考中的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工作,石门县环保局于5月23日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的通知》,采取多项举措为中、高考学子创建安静舒适考试环境。
  通知规定禁噪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至6月13日。在此期间城区内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每天晚上7点至次日8点和中午12点至下午2点30分,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两考”期间,石门一中、石门二中两考点2公里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在城区经营和加工铝合金、不锈钢、防盗网等金属材料的,中午12点至下午2点30分、晚上7点至次日8点禁止使用产生噪声的加工设备(含切割机、电锤等)。所有超市、门店、歌舞厅、酒吧等禁止在城市居民集中区域内使用高噪声设施(含高音喇叭、音响等)。
  同时,环保局监察人员还将加大巡察力度,对县城区重点区域施工进行突击检查,对群众举报被查实,以及检查中发现违反该通告规定的企业或个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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