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开首张环保查封决定书

18.03.2015  12:39

      2月11日上午,针对如意镇一家制砂场的违法行为,我局发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张环保查封决定书,并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强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

      1月16日,我局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位于如意镇如意村曹家组的制砂场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建设,现场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当即责令其停止其违法排污行为,限期拆除排污设备。1月21日我局对其进行复查,发现该制砂场未按照要求进行污染设备拆除,并且在现场检查时仍在正常生产,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大。2月11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其污染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处理。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察频次和力度,对任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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